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基金经理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公司聘任赖科为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盛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附简历:
赖科先生,管理学硕士、哲学硕士,具有9年证券从业经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策略研究员。曾任广发期货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研究员,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研究员。
易方达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网下现金发售
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10家证券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3年5月4日起增加上述证券公司为易方达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认购代码:562933,场内简称:软件30,扩位简称:软件30ETF)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本基金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7日,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1682519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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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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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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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02095575
网址: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
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L4608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网址:
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31508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095
网址: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
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利天德广场T1楼1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
1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陈佳春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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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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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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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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