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于2023年2月1日表决通过了本次大会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2月1日,并于2023年2月2日进入清算期。
自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3月13日期间,本基金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5月4日刊登了《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8,160,855.77元,将按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3年5月8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
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集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9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芯集成”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的《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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