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推介基金产品 兴业银行重庆分行收警示函
中新经纬3月22日电 据重庆证监局网站消息,近日,重庆证监局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出具警示函兴业基金。
具体来看兴业基金,重庆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个别销售人员在不清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宣传推介基金产品,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兴业基金。
二是个别销售人员向投资者发送未经审核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评价某基金经理和某基金产品时无客观证据支撑,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9号)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三款兴业基金。
三是兴业银行重庆融侨半岛社区支行(以下简称支行)通过互联网向投资者宣传推介基金产品,兴业银行重庆分行未对支行互联网营销行为进行统一管理并监控留痕,违反了《关于实施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8号)第十六条兴业基金。
根据《基金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兴业银行重庆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兴业基金。重庆证监局表示,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应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内控合规管理,强化员工执业行为监督,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截图来源:重庆证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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