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久益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河久益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会议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银河久益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变现及实施清算程序银河基金。银河久益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于2023年1月14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银河基金。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银河基金。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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