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份额申购起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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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份额申购起点的公告

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安基金,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2月15日起调整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起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调整内容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平安基金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平安基金

2、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则,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平安基金

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平安基金。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四、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咨询相关情况平安基金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季

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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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开放期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15日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发布的《关于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7053,C类份额基金代码:007054,E类份额基金代码:007055)原定开放期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含)至2023年2月16日(含),开放期内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平安基金。根据《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规定,本公司决定延长本基金本次开放期至2023年2月23日(含)。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延长本次开放期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余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办理规则等事项具体请遵循本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发布的《关于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平安基金。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咨询相关事宜。

(2)根据《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2023年2月24日(含)起至2023年5月9日(含)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平安基金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平安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转换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平安基金。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2023年2月17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平安基金。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清算等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平安基金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拟对《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平安基金。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全文将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咨询相关事宜。

三、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时间将另行公告平安基金。本公司将根据《托管协议》修订情况,在《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平安基金。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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