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州市监局通报“某牛杂店经营者未尽告知义务乱涨价”:处以罚款3500元
本文转自【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情况通报
10月5日,我局接到某消费者投诉,反映我市某牛杂店经营者存在未尽告知义务乱涨价的情况ect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经核查,该牛杂店经营场所内有公示商品销售价目表,但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国庆节期间价格上涨的情况ect币。10月4日,该消费者到店消费时,该牛杂店经营者按其公示价目表每串加收一元的标准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为203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条款规定。目前我局已责令其退回该消费者多付的价款50元,并处以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我局也举一反三,对全市经营者主体开展排查整治,坚决打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ect币。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通过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我局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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